关于推荐我省参加2016年室内国家级裁判员预备班学员的通知
各地市、区体育局及各高等院校:
国家体育总局排球中心将于5月27日-----29日在重庆市举办2016年室内国家级裁判员预备班。为提高我省排球裁判水平、扩大我省国家级裁判队伍,经我协会研究决定:推荐我省符合预备班条件的一级裁判参加预备班培训学习,请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通知符合条件的裁判员向我协会裁判委员会提出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培训班条件
1. 热爱排球事业,思想作风和职业道德良好,裁判业务熟练,具备一定组织能力。
2. 获得一级裁判员资格3年以上,担任过15场以上省级排球比赛(含教育系统同等级排球比 赛)的执哨裁判员。
3. 本科以上学历。
4. 年龄原则上为25岁以上,3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或多年从事排球工作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5. 身高原则上男1.80米以上,女1.70米以上。
二. 申请
1. 凡符合培训条件,并有意参加培训班学习的一级裁判员需向省排协裁判委员会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才能参加培训学习。
2. 申请者可登录中国排球协会官方网站,从“预备班通知”附件2中下载有关表格,填写(申请等级裁判员登记表)一式三份,填写“晋级室内排球国家级裁判员推荐表”一份,并于5月17日前送交到省排协裁判委员会,过期恕不办理。
联系人:王文娟 传真:87351190 电话:13602499169 87351793
三. 经省排协裁判委员会同意参加预备班培训学习的学员名单于5月18日在省排协网站公示。
广东省排球协会
2016年5月11日